RoHS

RoHS是《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的英文缩写。RoHS基本内容是:从2006年7月1日起,在新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产品中,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六种有害物质。 RoHS指令发布以后,从2003年2月13日起成为欧盟范围内的正式法律;2004年8月13日以前,欧盟成员国转换成本国法律/法规;2005年2月13日,欧盟委员会重新审核指令涵盖范围,并考虑新科技发展的因素,拟定禁用物质清单增加项目;2006年7月1日以后,欧盟市场上将正式禁止六类物质含量超标的产品进行销售。

201313日起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盟国必须于201312日前将指令2011/65/EU更新到当地法律。 2011/65/EU 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产品范围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类产品医疗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 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质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毒有害物质(DIBPDEHPDBP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3.CE标志要求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4.过渡期规定为使新纳入ROHS 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2019年7月22号起 实施ROHS2.0

ROHS对我们电子产业部的影响

根据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的较新数据,2004年一季度,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在我国出口中所占比重达55%。而欧盟已经成为中国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市场,ROHS指令使得将近270亿美元的中国机电产品面临欧盟的环保壁垒。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列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重点防治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中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乙醚和聚合溴化联苯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对于2006年7月1日以前的一段时间,中国政府要求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们实行有毒有害物质的减量化生产措施,并积极寻找可替代品。
 属材质需测试四种有害金属元素如(Cd镉/Pb铅/Hg汞/Cr6+六价铬)
 塑胶材质除了检查这四种有害重金属元素外还需检测溴化阻燃剂(多溴联苯PBB/多溴联笨醚PBDE)                  

以下是RoHS中对六种有害物规定的上限浓度:
 镉:小于100ppm
 铅:小于1000ppm(钢合金中小于2500ppm 铝合金中小于4000ppm  铜合金中小于40000ppm )
 汞:小于1000ppm
 六价铬:小于1000ppm
 多溴联苯PBB:小于1000ppm
 多溴联笨醚PBD:小于1000ppm    

领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领苯二甲酸订芐酯(BBP

领苯二甲酸二(2-基己基)酯(DEHP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RoHS具体涉及的产品

RoHS针对所有生产过程中以及原材料中可能含有上述六种有害物质的电气电子产品,主要包括:
 白家电,如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吸尘器,热水器等;
 黑家电,如音频、视频产品,DVD,CD,电视接收机,IT产品,数码产品,通信产品等;
 电动工具,电动电子玩具,医疗电气设备
注:适用国家,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丹麦、爱尔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瑞典、芬兰、马耳他、塞浦路斯、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RoHS测试分类

按照材料分类,RoHS在测试的过程中可把材料分为金属、非金属两大类
 按照2002/95/EC的要求金属需要测试完镉、铅、汞、六价铬构成完整的RoHS报告                  非金属需要测试完镉、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构成完整的RoHS报告                  

按照测试方法可分为光谱扫描方法和化学方法,光谱扫描提取区间性结果
 化学方法可分析出各重限制物质的具体含量。                  

按照产品的材料构成RoHS可分为原材料测试、半成品检测,整机检测

RoHS相关指令

94/62/EC指令简称:包装和包装废物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指令名:关于包装和包装废物的1994年12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指令94/62/EC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 Directive 94/62/EC of 20 December 1994 on 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适用范围:
1.本指令涉及所有投放共同体内市场的包装和所有包装废弃物,不管它是在工业、商业、办公室、商店、服务、家庭或任何其他范围应用或放弃,并与所用材料无关。
 2.本指令应用不影响现有的包装质量要求,如关于安全、保护健康和卫生的包装产品或对现有运输要求或1991年12月12日理事会91/689/EEC指令关于危险废弃物的规定。

本指令所用名词定义:
 1. 包装是指——由任何性质的任何材料制成的用于容器、保护、处理、运送和展示货物的所有产品。包括从原材料到加工货物,从生产者到用户或消费者。“不可返回的”物品(用于相同的目的)也应被认为是组成包装。 “包装”只包括: (a) 销售包装或基本包装,即包装作为较后用户或消费者所购销售单位的一部分。 (b)组合包装或第二次包装,即包装用于在销售时,将一定数量的销售单位进行分组,而无论其是否会销售到用户或消费者,或是否只作为在将近销售的时候补充架上的手段;包装可以从产品移去而不影响它的特性。 (c)运输包装或第三次包装,即包装用于方便搬运和运输若干销售单位或组合包装以防止实际搬运和运输损失。运输包装不包括道路、铁路、船舶和航空容器。
 2.包装废弃物是指75/442/EEC指令由废弃物定义所覆盖任何包装或包装材料,排除生产剩余物。
实施日期: 1999-9-3
 补充:对有害物质的控制:在每种均质物质中铅/汞/镉/六价铬四种重金属之和不超过100PPM.

美国CONEG

CONEG全称美国东北州州长联合会(Coalition Of northeastern Governors)
 CONEG是于1976年由美国东北部8个州的行政长官成立的无党派地方组织,CONEG的资源节省委员会较早于1989年为减少包装及包装中材料中的重金属含量而制定了一个地方性法规,开始是在CONEG所属的8个州实施,到2004年这一法规已经逐渐被全美19个州所接受,现在其他一些州甚至包括美国国会已经起草有关该方面内容的立法,这个法规就是在业界非常有影响力的TPHC(The Toxics in Packaging Clearinghouse)俗称CONEG包装测试,该法规的内容现在已经被美国环保署EPA制定为<<包装用品之毒性要求>>
 目前该法规限制包装中铅(Pb),镉(Cd),汞(Hg),六价铬(Cr)四种重金属的总和不超过100mg/kg(1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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